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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影评人的多重身份是评论界的乱象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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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李博
发布时间:2014-10-31
 

  如今的一些老影评人,特别怀念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电影评论界。那是一个电影尚不成产业的年代,也是一个电影理论评论思想解放的年代,评论家大多身处体制内,衣食无忧的他们专注于本职工作,秉承着独立性与客观性,以掷地有声和卓有见地的评论影响着电影创作的上游与下游,钟惦棐的《电影与戏剧离婚》以及张暖忻、李陀的《谈电影语言的现代化》,甚至改写了中国电影的发展方向。

  而如今的影评人,却被裹挟在电影产业蓬勃发展的洪流之中,迷乱而艰辛地寻找着自己的身份定位。在中国影协不久前举办的2014电影理论评论年会上,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陈晓云说,每当自己在影评中赞扬某部影片时,就会有人批评他收了片方的红包。显而易见的是,这是中国影评人公信力透支的最直观表现——在电影的商业渗透无孔不入,“红包影评”、“有偿影评”层出不穷的恶性循环下,公众往往会形成这样的偏见:影评人赞颂一部影片,就是收了片方的好处;影评人批评一部影片,就是收了这部影片竞争对手的好处。

  事实上,收红包只是时下影评人获得收益的众多途径之一,而且绝不是利润最高的途径。随着中国电影产业链的逐渐成形,链条中每个环节之间的关系都会变得愈发紧密。与位处产业链上游的制片公司和处于产业链下游的观众群体相比,影评人在整个产业链中的地位显得十分弱势,尤其是在大众媒体兴起后,广泛流传于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和豆瓣、时光等专业网站中的“短平快”式的影迷评论,大大挤压了专业影评人的生存空间,并逐渐将他们推向了电影产业链的末端。

  为了生存,越来越多的影评人开始介入电影的生产和营销环节。于是,他们在获得远高于评论稿酬的收益的同时,也进一步模糊了自己的身份。你很难想象,一个身为某部影片策划或编剧的影评人所写出的关于这部影片的评论文章,能有多么的独立和客观。而当一些影评人成为“批发商”,长期与制片公司合作,依靠自己旗下的“写手团队”批量生产影评,并为多部影片宣传造势时,这些所谓的“影评”,往往欠缺的就不只是立场,更是质量了。

  上世纪50年代末兴起的“法国电影新浪潮”的主将让—吕克·戈达尔和弗朗索瓦·特吕弗,原本的身份是安德烈·巴赞创办的《电影手册》杂志的影评人,他们先是用“笔杆子拍电影”,后来又凭借《筋疲力尽》《四百下》等影片改写了电影史的进程,可以说是影评人成功转型的典范。其实,一些社会活动力强的影评人转行成为电影制作人或营销人本无可厚非,因为长期浸淫于电影圈中的他们积累了大量的人脉和资源,进入电影生产和流通领域反而更能施展拳脚。但问题在于,很多影评人不愿放弃自己原有的身份,而是乐于以双重身份游走于电影的制作流通领域和评论界之间,以便获得更多的利益。而这,正是导致当下中国影评人话语权日渐旁落、公信力日益贬值的重要原因。

  要割断影评人与制片商之间的利益链条,首要之义就是实现影评人的职业化。据《电影手册》前主编让—米歇尔·付东介绍,在美国、法国这样的电影大国,影评人协会在行业内具有极高的影响力,只有通过这些协会的认证,一位影评人才能获得职业身份,并借此得到在公共媒体上发表评论的资质。如果影评人一旦被证实因为受贿或人情关系而写作带有偏向性的评论,便会被供职机构解雇,并受到行业协会的处罚,这对于他未来的职业发展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

  诚然,在电影产业发展并不完善、行业协会缺乏影响力的当下,谈中国影评人的职业化还言之尚早,甚至有些异想天开,但产业整体性进步的质变是每个环节进步的量变的结果,如果中国的影评界继续如今的混乱局面,那么最终受到损害的一定是整个中国电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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